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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許身健
  最近,筆者翻譯的《水牛灣災難》一書即將出版。該書描述了1972年發生在美國西弗吉尼亞地區的一場巨大礦業災難,造成125人死亡,兩千多人無家可歸。傷亡者和幸存者全是沒錢沒權的礦工及其家屬,而對手是財大氣粗、有大律師協助企圖逃脫製裁的礦業公司。該公司控制了當地的經濟命脈,根本就不把當地政府及受害者放在眼裡。富有社會責任感的律師傑里·斯特恩及哈利·休治為災民代理起訴礦業公司,最終幫災民討回公道。
  作者講了這樣一個故事:“美國曆史上最嚴重的人為災難發生了。在西弗吉尼亞山脈地區的中部支流谷地,有一座由某煤礦公司利用巨型煤礦矸石堆攔截水流而築成的水壩。這天,居住在狹長的水牛灣地區的人們沒有接到任何預警,水壩卻突然間崩塌了。這次坍塌中放出的污水及廢物材料的體積達到1300多萬加侖,……這些廢水廢料組成的20到30英尺的浪捲橫衝直撞,水速有時可達到30英里/小時。水牛灣地區的16個小社區被它一舉摧毀。”
  正如瓊·比恩所言:“美國是一個潰壩事故頻發的國家,而目前卻依然有數千座大壩面臨潰壩之憂。2011年國家大壩安全管理協會宣佈,有4400座大壩有潰壩之虞,占全國大壩總數5%。”全國僅有14%的大壩歸聯邦政府所有或管理,其餘大壩仍由各州管理。可是,即便是在聯邦政府層面,監管依然存在各自為政的現象:監管責任分給了14個不同部門,其中包括陸軍工程兵團、國土安全部、國防部、內政部等。導致災難性潰壩事故的原因是人為失誤、建設過程中的偷工減料、政府部門在監管中忽視安全問題等,所有上述這些本可以避免的因素正是導致災難的原因。
  既然上述危險如達摩克利斯之劍一樣威脅公眾,因此,如何走出水牛灣災難,防止此類帶來重大傷亡的工業事故重演,就是當今工業化社會必須面對的問題。《事故共和國》一書記錄了美國擺脫這一惡名的艱難歷程,工業事故賠償“一頭連著美國普通的工人階級家庭,一頭連著美國的法律制度”,災民獲得法律救濟所依靠的是克林頓所稱贊有加、許多美國律師正在踐行的公益法律服務。正如作者所言:“本書的故事,是幸存者們的訴訟故事。在故事中,通過運用法律系統,他們找到了證明公司過錯的證據。最重要的,這個故事也是我們的司法體系的故事:司法體系具有有效應對危機的能力,具有創造新判例的能力;當任何人受到他人殘酷行為侵害後雖未造成健康受損,但心理留下創傷,精神忍受痛苦時,司法體系賦予其主張賠償的權利。同樣,這也是我的故事,是我作為幸存者的律師,在訴訟中獲得了何種人生意義的故事。”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在給本書的序言中指出:“這本書一直以來都是國內許多法學院學生的必讀書。它生動地刻畫了高風險的法律戰役幕布後的真實故事,也抓住了本案件中隱藏著的基本問題:我們應當如何應對人為造成的災難?除依靠司法體系之外,我們是否應當利用保險金、勞工撫恤金制度、社會救助立法或志願組織呢?一場面對著錢財萬貫、具備充分辯護力量的對手的訴訟,必然會費用高昂,耗時漫長,那麼,將這一重大事件提交法院解決是否我們的最佳選擇呢?《水牛灣災難》一書向我們揭示的是:如果司法系統向每一個人開放,法官務實而清明,律師們也願意以免費或低收費的標準接收疑難案件的話,這個司法系統就是行之有效的。幸運的是,我們國家的許多律師正在如此踐行。”它山之石可以攻玉,國外同行的故事對中國律師踐行公共主義使命,提升律師職業形象不無啟迪。
  (作者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)  (原標題:走出水牛灣災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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